各相关单位:
根据上级实验室建设集中申报管理要求(每年1月、3月、6月、9月分四次申报),结合“平急结合”申报原则,现就2026年第二批次新建实验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须以2026年我校实验室建设规划方案清单为基础,聚焦2026年秋季学期教学、科研急需的新建实验室项目。原则上不受理清单外无前期规划的新增项目,具体规划清单详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各单位需梳理本单位急需建设项目,明确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目标、核心功能、设备配置需求及预算明细,确保论证充分、内容详实。
2.申报材料需规范完整、真实准确、逻辑清晰,需包含《实验室建设情况简表》《实验室建设设备清单》(详见附件2、附件3),按要求如实填报。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
1.报送时间:请各单位于2026年3月22日前完成材料报送,逾期将不予受理。
2.报送方式:申报电子版材料按“单位名称+实验室项目名称”规范命名,发送至指定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统一标注为“2026年第二批次新建实验室申报+XX单位”。本次申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各单位须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指定专人统筹负责申报全流程,严格把控材料质量,确保材料规范、按时报送,避免因材料遗漏、填报不规范影响项目审批进度。
2.本次申报的实验室建设项目,若本月内暂未完成项目论证、无法按要求提供完整附件材料的,可顺延至后续批次实验室建设申报工作中统筹上报,非急需项目也可按常规申报时间(2026年6月、9月)另行申报。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邮箱:1430763101@qq.com
教学科研处
2026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