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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监督

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质量监测2025年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5-12-12 来源: 教学科研处 作者:

    为建立全省高校教学工作常态监测机制,江苏省已启动高等教育质量检测”高校数据采集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学校定于1212-18期间开展2025年数据采集工作。2025年是首次通过国家教育大数据部校数据网络开展数据采集,为保证数据采集工作科学有序、高质高效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第一阶段:数据采集录入阶段(时间:12121230

    数据录入阶段分两个批次进行:

(1)第一批次:基础数据表录入1217日前完成)

    由学校办公室、教学科研处、人事质量保障处将表1-1、1-2、1-31-4、1-6、4-1、4-2、4-3、4-4、4-5、4-6、5-15-26-46-57-47-10完成数据统计汇总工作,分别上报学校办公室审核,审核无误后,由责任部门将数据填报至采集系统,并校验,完成基础表的数据填报工作。以上数据作为基础数据需要先完成录入,否则其他数据无法。无特殊情况,基础表提交审核完成后,不可修改。

(2)第二批次:其他表格数据录入(1230完成)

    各责任部门完成全部数据录入、校验工作。

2.第二阶段:部门查看段(时间:1231-15日)

    由责任部门负责对录入的数据进行查看查看不通过可联系教研处退回,由责任部门重新采集并录入校验

3.第三阶段:学校总审核、提交阶段(时间:1618日)

    对录入到系统的数据进行全面终审,重大问题提交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解决。最终全部数据统一上报学校办公室审核,审核无误后,由教学科研处一键上报,完成数据最终提交工作。

二、特别注意

1.江苏省专业综合评估结果打分会参考国家数据采集平台相关数据,国家数据采集平台数据填报请注意符合专业综合评估要求(具体参考《江苏省独立学院专业建设抽检评估手册》2012年出版)标准,不得低于该标准。具体参见附件1、2、5。

2.教学科研成果情况、外聘教师资源请充分挖掘母体学校资源,丰富我院数据填报,该项内容不得明显偏低。

3.教职工信息务必与高基表保持一致。

4.非必要情况下不可申请“不可填报”,若申请“不可填报”请与教学科研处联系。

三、时间范围

    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分自然年和学年。

    具体时间范围如下:

    自然年: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次所有涉及“自然年”的数据表均需采集2024年和2025年两个年度。

    学年:202491日至2025831日。

    时点:除有特别说明外,截至20251231日。

四、数据采集网址

    https://data.nhjcxy.edu.cn/page/site/login

、联系方式

    教学科研处:87191771

附件: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数据资源建设指南1127

附件2:表格模板

附件3:2025年国家数据采集任务分解

附件4:责任部门采集数据帐号一览表

附件5:江苏省独立学院专业建设抽检评估手册部分标准诠释

教学科研处

202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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