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全省高校教学工作常态监测机制,江苏省已启动“高等教育质量检测”高校数据采集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学校定于12月12日-1月8日期间开展2025年数据采集工作。2025年是首次通过国家教育大数据部校数据网络开展数据采集,为保证数据采集工作科学有序、高质高效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第一阶段:数据采集录入阶段(时间:12月12日—12月30日)
数据录入阶段分两个批次进行:
(1)第一批次:基础数据表录入(12月17日前完成)
由学校办公室、教学科研处、人事质量保障处将表1-1、1-2、1-3、1-4、1-6、4-1、4-2、4-3、4-4、4-5、4-6、5-1、5-2、6-4、6-5、7-4、7-10完成数据统计汇总工作,分别上报学校办公室审核,审核无误后,由责任部门将数据填报至采集系统,并校验,完成基础表的数据填报工作。以上数据作为基础数据需要先完成录入,否则其他数据无法。无特殊情况,基础表提交审核完成后,不可修改。
(2)第二批次:其他表格数据录入(12月30日前完成)
各责任部门完成全部数据录入、校验工作。
2.第二阶段:部门查看阶段(时间:12月31日-1月5日)
由责任部门负责对录入的数据进行查看,查看不通过,可联系教研处退回,由责任部门重新采集并录入、校验。
3.第三阶段:学校总审核、提交阶段(时间:1月6日—1月8日)
对录入到系统的数据进行全面终审,重大问题提交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解决。最终全部数据统一上报学校办公室审核,审核无误后,由教学科研处一键上报,完成数据最终提交工作。
二、特别注意
1.江苏省专业综合评估结果打分会参考国家数据采集平台相关数据,国家数据采集平台数据填报请注意符合专业综合评估要求(具体参考《江苏省独立学院专业建设抽检评估手册》2012年出版)标准,不得低于该标准。具体参见附件1、2、5。
2.教学科研成果情况、外聘教师资源请充分挖掘母体学校资源,丰富我院数据填报,该项内容不得明显偏低。
3.教职工信息务必与高基表保持一致。
4.非必要情况下不可申请“不可填报”,若申请“不可填报”请与教学科研处联系。
三、时间范围
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分自然年和学年。
具体时间范围如下:
自然年: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次所有涉及“自然年”的数据表均需采集2024年和2025年两个年度。
学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时点:除有特别说明外,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四、数据采集网址
https://data.nhjcxy.edu.cn/page/site/login
五、联系方式
教学科研处:87191771
附件:
附件4:责任部门采集数据帐号一览表
教学科研处
2025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