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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学籍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1学期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4-06-11 来源: 教学科研处 作者:

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2024~2025学年第1学期教学任务,保障教学计划的正常实施,做好学生教材征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订范围

1.根据集团要求,本次教材应全部选用十个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人民邮电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重庆大学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石油工业出版社、航空工业出版社、立信会计出版社、旨墨涵)教材。同时下学期开设的课程中,凡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必须选用“马工程”教材目录(见附件1)。

2.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要求每门课程选用一种教材。

3.不予征订教材所配套的辅导用书。

二、相关要求

1. 规范征订和使用教材是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任课教师、辅导员务必高度重视教材征订工作,要从提高教风、学风的高度,共同把好教材征订关。

2. 为保障教学效果,学生应按照修读计划和二级学院、任课教师的要求,征订、使用教材,二级学院、任课教师、辅导员要做好督促工作,要求学生按照规定征订教材。二级单位领导、任课教授、辅导员务必亲自过问,严格把关。

3.任课教师、二级学院报送征订计划前,需做好摸底调研工作,要提前沟通,做好学生思想工作,按照学生实际需求,科学合理确定征订计划,确保尽可能全部征订教材。

4.教材计划首先必须使用已有库存的教材(更新版本的除外),严禁不使用库存教材。对于无正当理由、没有使用库存教材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5.为保证教学效果和学生身心健康,不得使用电子版教材。

6.教材到库后,不得订而不领,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非质量原因,不得退换教材。如因为质量原因确需退订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且提交申请。申请由学生所在学院的辅导员、任课教师和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签字同意,方能提交图书馆完成退订流程。

三、其它

1.填写出版社教材信息.

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用书需求,填写《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出版社教学用书审批汇总表》(除自编或翻印教材外)(附件2),所有教材务必提供书号和定价。审批汇总表需由教学单位秘书、教学副院长(院长)共同签字。

2.填写自编或翻印教材信息。

原则上不允许使用翻印教材。如确因教学需要必须选用自编或出版社不再出版的教材时,填写《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自编讲义或翻印教材汇总表》(附件3)。需由教学单位秘书、教学副院长(院长)共同签字。

3.做好教材的去库存。

为避免已有库存教材的积压与浪费,各单位任课教师在上报教材信息时需同时填写《教材征订计划》(附件4),由老师签字,教学单位审核盖章。

4.所有教材(包含开设课程所对应的习题集、实验指导用书、课程设计指导书等)的上报必须分解到每个班级,征订数务必按照学生需求订购。

5.附件2、3、4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请于6月19日前完成教材选用的上报工作,并将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1978499578@qq.com

 

附件: 附件1:已出版马工程教材信息表(24年5月)
附件2: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出版社教学用书审批表(XXX学院上报)
附件3: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自编讲义印刷汇总表(XXX学院上报)
附件4:教材征订计划

 

 

教学科研处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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