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明确各级安全责任人职责,根据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要求,现就更新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请各院系认真核对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责任人信息,结合当前实验室管理实际情况,全面修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内容,确保责任到人、职责明确。
二、工作安排
1.信息核对与修订阶段:即日起至2025年11月17日,各学院完成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责任人信息核对及责任书内容修订工作;
2.签订阶段:11月18日前,各学院完成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签订工作,并将签订完成的责任书(纸质版复印件)报送至教学科研处备案。
三、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时完成实验室安全责任书更新与签订工作,切实筑牢实验室安全管理防线。
教学科研处
2025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