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进一步提升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校级产教融合立项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围绕学校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目标,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产业需求为导向,加强内涵建设,以产教融合为路径,构建校企“无边界育人”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多种载体的产教深度融合运行机制,建设形成校企互通、开放共享的“产学研创”一体化条件平台,全面提升学生创新精神、应用能力和综合素养,全面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二、申报类型及要求
(一)校级产教融合教材
1.立德树人,导向正确。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内容先进,注重实践。准确阐述本专业的基本概念、基础知识、基本方法,结构设计合理,选材恰当准确,充分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成果。 教材内容应以真实工作任务、项目案例、工艺流程、技术标准为基础进行提炼和重构。
3.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要突出产教融合特色,紧密结合行业企业实际需求,围绕行业企业实际需求,与企业合作共同设计教材框架和内容体系。鼓励将企业真实项目、案例等融入教材内容,实现教材内容与职业标准、生产过程的对接。应体现行业最新技术、工艺和规范,及时更新教学内容,确保教材内容与行业发展同步。教材内容必须紧密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如制造强国、数字中国、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等)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产业。
4.编排科学,形态新颖。内容编排符合规范化要求,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教材呈现方式,鼓励建设以数字教材为引领的新形态教材。
5.第一主编应为学校在职教师,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在本学科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丰富的教学经验或企业实践经历。第二或第三主编应为合作企业的一线技术专家、能工巧匠或高级管理人员,承担实质性编写任务,如提供真实案例、工艺流程、技术标准、操作规范等。团队成员应包括专业骨干教师、行业专家、企业人员,形成“双师型”团队结构。
(二)校级产教融合品牌专业
1.申报专业应面向江苏省“1650”产业体系的1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和50条重点产业链,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优势与特色,主动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培养急需紧缺人才。
2.初步构建“政、产、学、研、用”协同育人体系,教学管理机制完善,与共建方签订合作培养协议,建立共同参与的协同管理机制,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和评价体系。现有教学基础和实验实训条件能满足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需求,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完善。
3.校方专业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同时具备丰富的专业和课程建设经验,有较高的师德修养、学术水平、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工程实践经验。
4.共建方需在行业内具有显著影响力、技术实力强,可参与专业教学、专业建设工作的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不少于5人。作为兼职教师的企业专家原则上应具有高级工程师等高级职称,应积极参与高校人才培养计划制定、实验实训指导、专业课程教学等。
(三)校级产教融合平台
1.实践基地
(1)产教融合实践基地应是集教学、培训、科研、技术服务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应用型产教融合品牌基地。主要从以下方面开展校企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实践教学体系,开发建设产教融合应用型品牌课程和教材,组织实施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指导,共同开展产教融合型师资队伍建设,校企联合开展科学研究、课题申报、项目研发等,产出高质量的科技创新或实践应用成果。
(2)实践单位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行政部门,且具有较大规模、较强实力、较高知名度、管理制度规范,与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对接紧密,在人才培养、协同创新、科研研究等方面有较好的合作基础。
(3)实践单位应有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有可持续发展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应建立有关实习实训的教学运行、学生管理和安全保障等规章制度和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并由校企双方主要领导担任实践基地的负责人。
(4)实践单位应具有劳动保护、卫生及安全保障,场所与设施能满足专业实践过程中生活、学习、工作的基本条件,同时配备必要的专(兼)职管理人员,保证实践基地日常运行。
(5)实践单位能符合并满足人才培养相关的专业实践条件要求,在区域内具有行业代表性并具有一定的承载规模。
(6)实践基地的指导教师队伍应由高校教师和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共同组成,师资力量能够满足实践基地的教学需求。
(7)实践基地应有科学可行的建设方案,建设思路清晰,教学任务明确,管理有保障。实践基地应加强对学生安全、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教育,做好相关的管理工作。要严格安全管理制度,提供充分的安全保护设备,切实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与人身安全。
2.产业学院
(1)人才培养主要专业与区域产业发展具有高度契合性,相关专业符合现代产业学院申报建设基本条件要求,具有相对优势。
(2)具有一定的建设基础和前期成果,相关专业建设成效显著,实践教学环节完善,与企业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具备开展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的基本条件。
(3)相关产业列入区域发展整体规,参与的企业主体参考产教融合型企业相关要求,在区域产业链条中居主要地位,或在区域产业集群中居关键地位。
(4)拥有一支由我校教师和企业(单位)专家共同组成的、相对稳定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相关企业主体参与的兼职教师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数量满足现代产业学院教师队伍建设。
(5)具有相对丰富的优质教学资源。
(6)有明确的建设规划和目标,以及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能够确保现代产业学院建设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
三、立项清单
|
序号 |
项目类别 |
立项 数量 |
建设周期(年) |
资助金额(万) |
备注 |
|
1 |
校级产教融合课程 |
37 |
0.5-1 |
0.3 |
前期校本课程建设已经立项 |
|
2 |
校级产教融合教材编写 |
5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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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校级产教融合品牌专业建设 |
3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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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产教融合平台建设 |
10 |
2 |
0.5 |
实践基地、双创平台、产业学院 |
备注:立项数量根据实际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四、申报程序
(一)各二级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准备材料,积极组织申报。
(二)各二级学院遴选推荐。各学院根据申报要求,认真组织基础较好的教材、专业和平台积极申报,把好政治关、学术关和质量关。
(三)教学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发文。
五、材料报送
(一)校级产教融合教材
各二级学院于2025年9月1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校级产教融合教材申报书》(附件1)、《申报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报送至邮箱:897330574@qq.com,联系人:张老师。文件请以学院名称+申报项目名称命名。
(二)校级产教融合品牌专业
各二级学院于2025年9月1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校级产教融合品牌专业申报书》(附件3)、《申报汇总表》(附件4)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报送至邮箱:108960409@qq.com,联系人:岳老师。文件请以学院名称+申报项目名称命名。
(三)产教融合平台
各二级学院于2025年9月1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产教融合实践基地申报书》(附件5)、《实践基地申报汇总表》(附件6)、《产业学院申报书》(附件7)、《产业学院申报汇总表》(附件8)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报送至邮箱:108960409@qq.com,联系人:岳老师。文件请以学院名称+申报项目名称命名。
附件1:校级产教融合教材申报书
附件2:校级产教融合教材申报汇总表
附件3:校级产教融合品牌专业申报书
附件4:校级产教融合品牌专业申报汇总表
附件5:产教融合实践基地申报书
附件6:产教融合实践基地申报汇总表
附件7:产业学院申报书
附件8: 产业学院申报汇总表
产教协同创新中心 教学科研处
2025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