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充分调动广大科学研究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促进产出高质量的科学研究成果,不断提升科学研究的学术影响力,推动我校科研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启动第五届科研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本奖分为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两类。
二、评选依据
评选工作依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科研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附件1)进行。
三、奖项设置
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共设一等奖不超过2 项;二等奖不超过 3 项;三等奖不超过 5 项。(根据申报具体情况确定各奖项数量)。
四、具体要求
1.同一研究成果在同一评选年度内只能申请两类科学研究成果奖之中一类奖项,不得兼报。已获其中任一类奖项的成果,不得再申报其他类奖项。已获某一类一等奖以下奖项,如无重大创新成果,不得重复申报该类更高一级奖项。
2.研究成果由 2 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由成果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申报。成果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 5 人,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 2 个。
五、申报程序
1.个人/团队申报:申报人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部),2025年11月24日前完成。
2.单位初审推荐:各学院(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初审,择优排序推荐,并填写推荐意见,2025年11月28日在学院内完成进行公示,12月2日12:00前集中将有关材料报送至教学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3.形式审核:教学科研处负责对各教学部门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主要针对材料的规范性、完备性等内容进行审核,并汇总材料相关信息。
4.评审与公示:由教学科研处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学院(部)推荐的成果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六、材料报送
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科学研究成果奖推荐书》(附件2)一式三份及其电子版。
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科研成果奖申报证明材料(附件3)(如论文复印件、检索报告、专著类成果封面及版权页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鉴定证书、验收报告、应用证明、采纳证明、效益证明等)一式一份及电子版,纸质版统一用 A4 纸双面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
其中:论文类成果须提交期刊原件、复印件、检索报告各一份,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原件审核后退还;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须提交原件,原件审核后退还;专著类成果须提交专著原件一本(套),原件不退还;研究报告类成果须同时提交成果摘要和报告全文。
3.涉密成果请特别注明并按保密工作相关要求办理。
4.所有电子材料请以“申报人姓名-成果名称”格式命名文档、以“学院名称-申报人姓名-成果名称”格式命名文件夹。
5.《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第五届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一份及电子版;
联系人:叶英
联系电话:87190031
电子邮箱:274322189@qq.com
办公地点:德馨楼327室
附件:
1.《关于印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科研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院研字〔2017〕5号)
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科研成果奖申报表》
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科研成果奖申报证明材料》
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第五届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2025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