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科研信息

关于做好2025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5-04-14 来源: 教学科研处 作者:

各有关单位:

  日前,江苏省教育厅下发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科函〔2025〕4号),结合通知要求及我校实际,为做好本次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上项目概况

  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同时支持高等学校科技人员申报所从事的学科中有研究价值的自选项目。

  (一)项目类别:资助经费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二)资助经费项目:分A类和B类,A类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B类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3万元。

  (三)自筹经费项目:由项目负责人自行筹集安排,并确保项目任务如期完成,学校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资助。

  (四)申报名额:10项。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正式在职专任教师;

  (二)项目负责人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

  (二)鼓励申请人围绕《江苏省加强基础研究行动方案》明确的18个重点领域,凝练科学问题,提出更多原创理论,产出更多原创发现。

  (三)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较好应用前景,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项目研究须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

  (四)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负责人无在研的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以及其他省级(含)以上科研项目。累计获得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支持两次(含)以上的不得再申报新的面上项目。已获得过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支持的负责人,不再予以推荐申报。

  (五)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六)各项目申请人要确保省立校助自筹经费项目经费落实到位,经费落实情况将作为项目申报和项目验收的重要内容。

  (七)项目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制”,项目负责人在承诺遵守科技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自主合理安排经费使用。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与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江苏)合作申报的项目(需提供相关合作基础佐证)。

四、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

    本年度采用线下申报的方式进行,请各相关单位按照规定做好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

  (一)纸质版材料报送

  各单位报送申报材料截至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17:00,提交材料至教学科研处。申报材料包括:汇总表(附件1)、申报书4份(附件2,主件附件正反面打印一并装订成册)。

  (二)电子版材料报送

  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截至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17:00。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申报汇总表、申报书。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英,电话:87190031,电子邮箱:274322189@qq.com;办公地点:德馨楼327办公室。

附件:2025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汇总表

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书(2025年度)

  教学科研处

  2025年4月11日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5/05/16 11: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