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调动学校科学研究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产出高质量的科学研究成果,不断提升科学研究的学术影响力,促进学校学术水平和综合实力的提升,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第四届科研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本奖分为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两类。
二、评选依据
评选工作依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科研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附件1)进行。
三、奖项设置
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共设一等奖不超过2 项;二等奖不超过 3 项;三等奖不超过 5 项。(根据申报具体情况确定各奖项数量)。
四、具体要求
(一)同一研究成果在同一评选年度内只能申请两类科学研究成果奖之中一类奖项,不得兼报。已获其中任一类奖项的成果,不得再申报其他类奖项。已获某一类一等奖以下奖项,如无重大创新成果,不得重复申报该类更高一级奖项。
(二)研究成果由 2 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由成果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申报。成果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 5 人,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 2 个。
(三)材料要求,申报参评需提交下列申报材料:
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科学研究成果奖推荐书》(附件2)一式 2 份及其电子版,电子版要求以“学院名称+申报人姓名+成果名称”命名。
2.申报成果一式 2 份(套),统一在成果封面右上角加标签,注明申报人、所属学科。
专著类成果须提交专著原件 2 本(套);
论文类成果须提交期刊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
研究报告类成果须同时提交成果摘要和报告全文一式 2 份。
3.申报成果附件材料一式 2 份,统一用 A4 纸双面复印,于每份申报表之后一并装订。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须提交原件,审核后退还。
4.涉密成果请特别注明并按保密工作相关要求办理。
5.报送时间:各单位在2023年12月6日12:00前集中将有关材料报送至教学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叶英
联系电话:87190031
电子邮箱:274322189@qq.com
办公地点:德馨楼325室
附件:
附件1院研字5号关于印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科研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教学科研处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