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依据《关于开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2025年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经个人申报、学院审核,教学科研处组织开展了评审工作,评选出教育教学成果奖15项。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6年1月5日至1月7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
办公地点:德馨楼329;联系电话:18168401395;邮箱:nhjcjyk@126.com。
附件: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2025年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结果(公示)
教学科研处
2026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