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教学研究

关于开展民办高校改革发展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4-10-10 来源: 教学科研处 作者: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的方针政策,促进学校事业发展规划,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民办高等学校年度检查办法》(苏教规〔20232 号)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相关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发函〔202320号)精神,经研究,现启动我校改革发展专项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重要依据,结合学校发展实际,强化学校办学特色,增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能力,聚焦学校发展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从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教师培养培训、高层次人才引进、教师管理制度等多方面进行改革,科学谋划推进各项事业,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应为学校在职教职工,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

2.项目研究内容应具有创新性、实用性、科学性,能够解决民办高校改革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3.项目研究团队应结构合理,具备完成项目的必要条件和能力。

、申报要求

1.组织管理。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发动广大教师和管理人员参与。项目申报要进行充分地调研和严密地论证,建设要有规划和思路,鼓励组建高水平的团队积极开展申报工作。项目申报所在二级教学单位要做好项目建设管理,督促指导项目负责人做好专项项目建设相关工作。

2.项目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领导审批,发文公布入选项目;

3.注重实践。本次民办高校改革发展专项项目旨在切实提高学校教师师资团队建设,注重项目实际实施效果,而非以学术论文发表为主要成果要求;

4.资助经费。学校将组织专家对专项项目进行评审,根据项目研究内容、实施方案、预期效果等进行评估,同时划拨相应资助经费。

5.建设期限。项目管理和研究经费使用按照学校教改相关文件要求执行,项目建设期为1-2年。

6.申报数量。各教学单位推荐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2项,机关职能部门不超过4项。鼓励教学单位联合申报,联合申报不占用各单位名额。

7.其他要求。原则上,若主持人正承担着各级各类教学改革课题的研究工作,则不宜再担任本项目的申报主持人。之前已经立项的各级各类课题项目不得以相近内容再次申报。

四、材料提交

申报者须仔细研究申报指南(附件1),向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组织初选,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1118提交申报材料

提交材料:申报书(附件2申报汇总表(附件3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有纸质版:一式1份签字盖章电子版:Word版本(附件2)和Excel版本(附件3)以及签字盖章扫描件PDF版本各一份。

五、联系人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7190311

办公地点:德馨楼322室; 邮箱645473651@qq.com

 

附件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民办高校改革发展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民办高校改革发展专项项目申报书

附件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民办高校改革发展专项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学科研处

20241010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10/14 11:4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