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本科高校“理工类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苏高教会〔2024〕20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我校2024年江苏省高校“理工类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本科高校“理工类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4)中相关要求开展申报和遴选推荐工作。
二、立项范围
聚焦人工智能背景下高校理工类公共基础课程(包括大学数学、大学物理、大学计算机等)的教学改革创新,关注面向理工类卓越人才培养的人工智能+基础课程(教材)等的研究与实践,鼓励不同类型高校联合开展教学改革研究。申报单位和个人可根据课题研究指南(详见附件1)结合具体研究目标和内容拟定课题研究题目,也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在指南外自选方向。
三、立项管理
1.课题按照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类别进行立项建设。申请者可根据课题研究重要程度、内容复杂程度等因素,自行确定申请项目类别。
2.课题拟立项重点课题19项,资助标准分为30000元和10000元两类;一般课题30项,每项资助5000元;一般课题(经费自筹)项目若干。
3.重点课题根据研究对象分成整体课程研究项目和单一课程研究项目。整体课程研究项目为全校性或校际联合开展理工类公共基础课程(含人工智能相关课程)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需由高校教务处联合本校相关教学部门整体申报或由不同学校之间开展校际联合申报,拟立项3项左右,每项资助30000元;单一课程研究项目由学院或教师个人申报,拟立项16项左右,每项资助10000元。
4.课题研究资助经费由高等教育出版社提供并按照项目进展分两次汇入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对公账户(立项公布后汇款立项金额的70%,结题验收后汇款剩余的30%)。鼓励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对立项课题给予不低于1:1的配套经费支持,对于院校提供配套经费支持的申报课题,遴选评审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立项。
四、申报条件
1.我校可推荐3项。
2.课题主持人应为高校在编教学管理人员或从事相关课程教学的教师,原则上应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能真实承担并负责课题研究与实践工作。
3.课题主持人不超过2人。每位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主持人不能以在学会已立项但未结项的课题(省教改课题、专项课题、规划课题等)重复申报学会专项课题。
五、材料提交
申报书(附件3)须与佐证材料合并装订成一册,一式四份,汇总表(附件2)须加盖学院公章,由学院汇总后交至教研处,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请于2024年6月14日前提交申报材料,校内遴选结束后,择优推荐至江苏省高教学会。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87190311;邮箱645473651@qq.com